招商引资
添加时间:2021-04-15 17:13:04 浏览:5202
为进一步深化常州与安康两市经济合作交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常安科技城项目,加速资金、技术、人才聚集,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助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作为秦巴山区唯一的国家高新区,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是安康市委、市政府聚力全市之力建设的创新创业示范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和现代城市新区,产业基础良好、高端配套完善、发展动能强劲,经济增速连续多年保持在20%以上,已成为陕西向南开放的第一门户和东中部地区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
项目位于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的新安康门户区核心区域,毗邻安康新行政中心区、临空经济区、富家河现代服务产业聚集区,距离西渝高铁安康西站、安康富强机场和高速客运站均在10分钟车程以内。周边已建设飞地经济产业园、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园、智能终端产业园、小巨人产业园等专业化园区70万㎡战略新兴厂房,已全部入驻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类企业,产业聚集效应明显,产业配套成熟,市场前景广阔。
项目规划用地1095亩,概算投资约45亿元,总建筑面积108万㎡,主要包括科技研发区、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孵化及成果交易平台、产业转化区和配套服务区五大板块。
1.科技研发区:规划用地159亩,概算投资5亿元,总建筑面积12万㎡。按照“产、学、研、转”相结合的理念,依托区内常安友谊公园优质生态环境,引进中省科研机构、实验室、技术研究院等、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命科学等高新技术产业。目前,已全面启动建设。
2.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规划用地235亩,概算投资12亿元,已建成25万㎡联栋、小高层的数字金融楼宇,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园区金融创新服务能力,打造“共享、开放、融合、高效”的服务平台。
3.孵化及成果交易平台:规划用地118亩,概算投资5亿元,总建筑面积10万㎡。主要建设集创客空间、共享办公室、创新工场等创新型孵化器,打造集企业培育、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创新孵化平台。
4.产业转化区:规划用地433亩,概算投资15亿元,总建筑面积46万㎡。可采取企业自建或企业定制方式分批建设战略新兴产业厂房及研发、办公等配套设施,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
5.配套服务区:规划用地150亩,概算投资8亿元,总建筑面积15万㎡,主要引进创客咖啡、商业娱乐、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等企业,为企业和创业人士提供一流配套环境,为园区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
当前,科技研发区、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两个板块由高新集团投资已经启动建设并部分建成,孵化及成果交易平台、产业转化区、配套服务区三个板块土地收储到位,具备快速开工建设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社会资本方合作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建设要求
社会资本方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预期,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整体项目一次规划,可以分期、分区域建设,优先选择工业地产开发企业和研发生产型企业合作。
(一)项目规划设计要重点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产业发展需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分区、适度超前。
(二)项目规划设计要针对招商入驻企业需求,尽可能做到量身定制,以便于入驻企业购买厂房,独立办证融资。
(三)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高新区将从报名参与者中选择投资规模较大的社会资本方主导完成产业园区规划设计,其他社会资本方可提出需求统筹规划。
(四)项目规划建设方案报经高新区住建部门审批后即可动工建设,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规划要求和建设内容,不得引进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
(五)社会资本方应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如不能确保按期建成投产,高新区有权原价收回项目用地,并按照工程审计价70%的标准收购投资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出让依法履行招拍挂程序;工程建设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政府监管、工程审计。
三、合作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金融支持、国企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社会资本方可采取独资、合资等方式选择整体或者部分实施本项目,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社会资本方整体实施本项目(一次性规划建设300亩以上产业园的可视作整体实施本项目)
1.高新国有公司可以土地出让价款等额出资,采取股权合作方式实施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2.在本项目区域周边规划80亩左右的商住开发用地,用于完善配套、平衡投资,起拍价不低于110万元/亩,最终以土地出让竞标中标结果确定。
3.厂房接受企业订制预售,对达到对外预售条件的,高新区积极协调相关机构办理预售、抵押、按揭等融资手续。
4.自项目全面建成之日起5年后,高新国有公司可依法收购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所占30%股权。收购股权计价规则如下:
——土地购置费按照项目土地出让成交价计算;
——工程建设费按照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计算;
——财务费用按照年化收益率6.5%计算,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5.对园区物业进行永续的招商、运营和管理,经济指标考核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以上、从产业园区建成第三年起年税收贡献15万元/亩以上。
(二)社会资本方部分实施本项目
1.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达到3万㎡以上。
2.按照产业园区物业部门的统一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
3.经济指标考核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以上、从项目投产第三年起年税收贡献15万元/亩以上。
四、政策支持
(一)项目用地:社会资本方整体投资建设本产业园区的,工业用地和配套商住开发用地可以“带方案”整体出让。
工业用地起拍价不低于34.33万元/亩,商住开发用地起拍价不低于110万元/亩,最终以土地出让竞标中标结果确定。
(二)建设补助:工业用地性质建筑按照单体建筑总层数(不含地下建筑),对二层及以下、三至四层、五层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0元/㎡、300元/㎡、400元/㎡的建设补助(不含配套商住开发面积)。
(三)规费减免:工业用地性质建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工地运输道路污染保洁费。
(四)租金补贴:对社会资本方整体投资建设本产业园区,对招商租赁入驻的工业企业(不包括自建自用企业),可享受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和12个月的免租孵化期,由高新区对入园企业给予连续五年、最高每月15元/㎡的租金补贴。具体如下:
1.年生产销售收入达到10000元/㎡且年开票销售收入总额达到3亿元的,第2-3年享受当年租金100%的补贴,第4-5年享受当年租金50%的补贴,
2.年税收贡献第2-3年度达到300元/㎡、第4年度达到400元/㎡、第5年度达到500元/㎡的,享受当年租金100%的补贴。年税收贡献达到200元/㎡但未达到年度标准的,根据未达标率同比例扣减租金补贴,未达到200元/㎡不予补贴。
3.劳务用工人数全年平均达到500人的,第2-3年享受当年租金100%的补贴,第4-5年享受当年租金50%的补贴。
上述3项政策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五)贡献奖励:按照产业园经济贡献度给予社会资本方或者入园企业连续5年的产业扶持奖励政策,具体执行按照项目入园方式确定,但不重复计算奖励。具体如下:
——前两年按照企业上缴税收区级留成额(20%)的标准给予等额奖励;
——从第三年起,年税收贡献达到15万元/亩但低于20万元/亩的,以20万元/亩为标准,按照税收贡献达标率和当期区级税收留成额给予同比例等额奖励;年税收贡献低于15万元/亩的不予奖励。
年税收贡献达到20万元/亩、30万元/亩、40万元/亩的,分别按照当期区级税收留成额给予1.0倍、1.2倍、1.5倍奖励;
——年税收贡献不包括土地购置、工程建设、资产交易相关税收;园区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税收贡献纳入统一考核。
(六)对入驻本产业园区科技含量高、经济贡献大、示范带动强的工业项目,根据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税收贡献等情况另行协商给予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五、社会资本方遴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社会资本方,招商遴选要求如下:
(一)社会资本方为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法人、自然人或联合体,提交相关财务审计资料,证明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不涉及影响本项目履约标的较大诉讼案件。
(二)社会资本方根据意向投资项目规模和用地面积,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周期、投资规模、产出规模、税收贡献、政策需求等。
(三)社会资本方应根据意向用地面积,按照工业用地34.33万元/亩的30%标准缴纳项目诚意金,项目诚意金在土地招拍挂时可转为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未达成合作意向的,在招商遴选结束后10日内原额原渠道退还。
六、责任分工
成立高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商工作领导任责任组长,招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统征中心、飞地办、监察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定期研究重点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商局,王亮担任办公室主任,胡尧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职责如下:
(一)招商局负责对外发布招商公告,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签订招商协议。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科学规划用地指标,指导、审批意向投资方项目规划设计。
(三)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项目内用地征迁、报批、地价评估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合法用地。
(四)土地统征中心、飞地办负责加快项目范围内用地征迁工作,确保土地出让后即可动工建设。
(五)监察审计局负责对项目招商遴选、工程建设全程监督。
常安科技城项目示意图
电话:029-8935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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