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添加时间:2021-04-15 17:01:04 浏览:5036
为加快安康高新区生态康养产业发展,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莲花湾生态康养城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富家河现代服务聚集区东北区域,北依盘龙山、伏牛山,南眺鲤鱼山风景区,距离安康城市新区核心区、新安康门户区、西渝高铁安康西站10分钟车程,距离安康机场15分钟车程,域内莲花湾水库水域面积近百亩,区位独特、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生态宜居。
项目概算投资80亿元,规划用地3517亩,社会资本方可根据安康高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培育形成国内一流的生态康养目的地。
二、合作方式
项目建设周期为6年,高新区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一)高新区负责出资在2021年底前完成项目周边北环线、高新大道北段、秦岭大道北段及项目内新安康大道等市政路网工程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运营需求确保水、电、气、讯接通至大宗用地边界,相关费用作为政府配套不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二)高新区负责项目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所需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足额筹集保证,资金使用期限为10年,资金占用年化收益率为6.5%,费用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三)社会资本方负责主导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报经高新区规划部门审批后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科学规划布局文旅门户区、智慧康养区、田园观光区、生态宜居区、安置区等功能区域。
2.规划建设学校、康养医院(中心)和硬件设施达到四星级条件的酒店,可规划预留商住开发用地以平衡投资。
(涉及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运营等相关事项,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相关政策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安康市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须在两年内完成文化旅游展示区和安置区建设,三年内完成学校、康养医院(中心)和酒店项目建设。
(四)社会资本方须积极参与每宗土地竞买,至少竞价一次。项目用地收储成本价核定及土地出让底价确定原则如下:
1.各大功能区整体“带方案”组织出让,其中:商住用地出让底价按照整体项目用地收储成本价确定;教育、文化、卫生用地出让底价按照当期该区域基准地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要求不低于所在区域土地等别出让最低标准价,以及土地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
2.项目用地收储成本价包括征地、拆迁、安置等费用,总体计算综合控制在 万元/亩以内;项目区内公共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费用由社会资本方(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3.安置房项目建设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工程建设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
(五)如社会资本方筹集用于征地、拆迁、安置的资金,无须高新区支付资金占用费,则可以获得土地出让底价以上部分土地出让价款50%的奖励(不含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的公共道路、广场、绿化等建设费用)。如社会资本方需要高新区支付征地、拆迁、安置的资金占用费,则不享受土地溢价奖励。
(六)社会资本方投入征地、拆迁、安置的资金占用期为10年,期间不得要求提前支付。如社会资本方竞得土地,在保证项目工作专班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可提前通过资金“收支两条线”结算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
(七)如社会资本方筹集资金不能够保证项目工作专班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需求,或者不能在本项目启动后六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高新区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合作。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出让依法履行招拍挂程序;工程建设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政府监管、工程审计。
三、社会资本方遴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社会资本方。要求如下:
(一)社会资本方为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法人、自然人或联合体,提交相关资质、财务审计资料,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
(二)招商遴选过程中,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则可以洽谈确定分标段实施。
(三)参与遴选的社会资本方在最近三年内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不涉及被执行案件,不涉及影响本项目履约标的较大诉讼案件。
(四)社会资本方在参与招商遴选时,须交纳不低于1亿元的项目诚意金,项目诚意金缴纳数额将作为遴选评分的重要指标获得加分,并在双方达成合作后转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如双方未达成合作,项目诚意金在遴选结束后10日内原额原渠道退还。
五、政策支持
(一)高新区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全程协助做好项目相关手续报批、工程建设工作,全面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在用地规划指标方面予以倾斜,在合作良好的前提下,可优先参与高新区其他项目开发。
(二)高新区对社会资本方实施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配套项目的,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积极协助争取中、省、市、区有关支持教育、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收费等产业扶持政策;
2.积极协助争取中、省、市、区有关规费减免、财政补贴、人才引进、品牌创建等方面产业扶持政策;
3.积极协助争取中、省、市、区有关社会力量办学、办医相关优惠政策。
六、责任分工
成立高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统征工作领导任责任组长、分管招商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招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统征中心、监察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招商局,王亮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职责如下:
(一)招商局负责,对外发布招商公告,引进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力争2021年3月底前确定投资方并签订招商协议。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科学规划用地指标,指导、审批意向投资方项目规划设计。
(三)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项目内用地报批、地价评估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合法用地。
(四)土地统征中心负责,加快项目范围内用地征迁工作,确保用地出让后即可动工建设。
(五)财政局负责,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股权合作新模式,同时会同招商局、高新集团广泛寻求潜在投资人,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六)监察审计局负责对项目招商遴选、工程建设全程监督。
莲花湾生态康养城项目示意图
莲花湾生态康养城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测算
莲花湾生态康养城项目规划用地3517亩,其中:商住用地1958亩,公共社会事业项目用地125亩,规划道路、公园绿化、水域等基础设施环境配套用地1289亩,安置房用地145亩,具体测算如下:
一、征地拆迁安置费用
(一)按照红线范围内全部拆迁,共计投入18.1亿元。
1.征地直接费用:3517亩×7万元/亩=2.46亿元;
2.土地报批费用:7.89亿元
(1)土地指标费用:3517亩×20万元/亩=7.03亿元(陕南移民搬迁指标12万元/亩,增减挂钩指标28万元/亩,平均按20万元/亩计算);
(2)勘测定界费用:3517亩×500元/亩=175.85万元
(3)耕地占用税:2813.6亩(按占地总面积80%计算)×667×27元/㎡=0.51亿元
(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3517亩×1万元/亩=0.35亿元
3.拆迁安置费用:517户×150万/户=7.75亿元
4.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收益:用地125亩,按照该区域基准地价47.67万/亩测算,土地收益0.44亿元;
综上所述,减去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收益,按照商住用地1958亩计算,征迁综合土地成本为90.2万元/亩。
(二)避让红线范围内集中拆迁部分,共计投入12.3亿元。
1.征地直接费用:3517亩×7万元/亩=2.46亿元;
2.土地报批费用:7.89亿元
(1)土地指标费用:3517亩×20万元/亩=7.03亿元(陕南移民搬迁指标12万元/亩,增减挂钩指标28万元/亩,平均按20万元/亩计算);
(2)勘测定界费用:3517亩×500元/亩=175.85万元
(3)耕地占用税:2813.6亩(按占地总面积80%计算)×667×27元/㎡=0.51亿元
(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3517亩×1万元/亩=0.35亿元
3.拆迁安置费用:130户×150万/户=1.95亿元
4.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收益:用地125亩,按照该区域基准地价47.67万/亩测算,土地收益0.44亿元;
综上所述,减去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收益,按照商住用地1958亩计算,征迁综合土地成本为60.6万元/亩。
二、基础设施环境配套工程(4.62亿)
1.规划道路工程:占地295亩,19.7万㎡×1000元/㎡=1.97亿元;
2.水域、公园绿化工程:占地994亩,66.3万㎡×400元/㎡=2.65亿元。
基础设施工程部分共计投入4.62亿元。
综上所述:
1、按照红线范围内全部拆迁,土地拆迁安置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共计投入22.72亿元,减去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收益0.44亿元,按照商住用地1958亩计算,土地成本为113.8万元/亩;
2、避让红线范围内集中拆迁部分,土地拆迁安置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共计投入16.48亿元,减去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收益0.44亿元,按照商住用地1958亩计算,土地成本为84.2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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